文字游戏需注意一字之差影响法院判决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02:03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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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底阀厂家
今年4月底,海口的张先生看中了一辆手动舒适型小轿车。于是,他和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 《购车合同》。双方约定该车总价款11.6万余元,2013年6月30日前交车,张先生预交购车订金5000元。如果张先生没有在接到提车通知3天内付清车款提车,需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; 超过10日未付清车款,交付的5000元“订金”不予退还。
交了“订金”的当天,张先生拿到了车行出具的票据,上面注明“小车定金”。
车行一直未通知张先生提车,到了约定的最后期限,车行还是没有将约定的车辆交付。认为车行违约,张先生要求双倍返还“定金”,但遭到了拒绝。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,张先生将车行告到了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,要求车行双倍返还定金1万元。
面对张先生的起诉,被告辩称,根据 《购车合同》 约定,张先生预交是5000元“订金”而非“定金”。根据法律规定,订金无需双倍返还。至于票据上的“小车定金”,是因为公司财务人员不清楚合同性质而出现的笔误。